作者: lordowen (艦隊司令)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台灣地位未定? 日代表失言道歉
時間: Sun May 3 03:32:55 2009
※ 引述《bomberhack (炸彈客)》之銘言:
: 根本就是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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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5年9月2日
: 我國接受日軍投降,係根據1945年9月2日盟軍總部對日本發佈第一號指令所附之一般命令
: :「在中國(除東三省外)臺灣及越南北緯16度以北地區之日本前任指揮官及所有陸海空軍
: 與補助部隊,應向蔣委員長投降。」美英部份學者論及臺灣法律地位問題時,輒引據上述
: 命令,謂我國接收臺灣,係受盟軍統帥之命作軍事佔領,並非表示中華民國取得對臺灣之
: 主權。
這不是啥”受盟軍統帥之命”,麥克阿瑟的General Order No. 1是給
日本政府,不是給老蔣或其他人的。簡單講這個命令是給日本政府一個指
示,讓他們在簽署降書後命令散在各地的部隊分別向負責當地的盟軍部隊
投降。你可以說這只是軍事佔領並不表示主權轉移,但是哪裡的日軍向誰
投降是各國政治磋商之後的結果,沒有誰命令誰的問題。否則你讓英俄的
臉往哪擱阿(老美”命令”英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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